关于调整部分用户水表抄收工作的公告
尊敬的用户: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布署,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降低传播风险,保障市民的健康,我公司自2020年2月起暂停对住宅小区、农村、城中村(以上均不含海岛)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和该类独立区域内其他用户的抄表工作。待疫情防控工作稳定后,将恢复正常抄表工作,届时将另行公告。
在此期间,当月收费用户可按用户号自行抄录表底数拍照留存,并建议通过电话告知我公司,各营业厅联系方式详见下表,我公司将以用户报送的水表底数计收水费。如在当月12日前未收到用户自抄底数,为了避免水量累计影响用户下期阶梯,我公司将按上期水量计收当期水费。用户如有疑问,或前期报送记录有误,待恢复抄表后,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门与用户共同核对处理。
用户抄录表底时请留意地址与水表旁标明的用户号与实际是否相符,并与上期水量进行核对,如水量陡增请查验表后马桶等设施是否有暗漏发生,以及早止损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我们命运相连,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“人民战争”!感谢用户的理解和支持,祝大家新春快乐!幸福安康!
特此公告。
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
2020年1月30日
终审:超管人员